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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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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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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

有罪辩护无罪是否被法律允许?

一、有罪辩护无罪是否被法律允许? 

有罪辩护无罪是被法律允许的,有罪证明与无罪辩护的区别是:两者的主体不同,有罪证明是原告对被告的指挥,而无罪辩护是被告对原告指控的解释。刑事案件可以理解为解决两个问题:定罪和量刑。定罪就是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量刑就是在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后如何处罚。 

量刑辩护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个新亮点,给辩护工作提供了更大的发挥空间。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辩护的目的是促进法律的正确适用,让被告人受到公正的处理,而不是哗众取宠,博取眼球。对于律师而言,尤其不能轻言无罪辩护。一些案件,事实已经很清楚了,证据也很确凿,律师再做无罪辩护,就是给被告人和家属一个错误的信号,让他们以为“抗到底”、“死不认罪”,法院就不敢怎么样。这种做法绝对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绝对是一种违法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关于刑事辩护,还应说明以下几点: 

 1、刑事辩护不是作秀。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促进法律之正确实施,依法维护被告人之合法权益,才是辩护律师的职责所在。 辩护律师绝不可利用刑事辩护的机会作秀、搏出位、吸引眼球,这样的行为可能置被告人于不利,是不道德的。 

 2、争取该争取的,放弃没意义的。 

司法实践有司法实践的特点,有其自身独有的规律。辩护律师必须尊重这个现实,不能仅凭自己一厢情愿就信口开河。 

3、刑事辩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不可强词夺理。  

犯罪了,就应该负责。对于证据确凿的事实,应尊重事实,做量刑辩护。如果非要胡搅蛮缠、强词夺理,甚至强行做无罪辩护,不仅起不到辩护的作用,反倒让人感觉是在负隅顽抗。 

辩护是一门艺术,也是律师的一个专业水准的体现,因此大多数当事人在选择律师的时候都是非常慎重的,因为这关系到他们直接权益的维护,对于律师来说,他们会本着当事人的权益为准的原则来进行一些,所以是可以进行无罪或者是有罪但罪轻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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