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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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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南京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枪支的管理非常严格,没有配备枪支资格的人持有枪支,就是属于非法持有枪支,是犯罪的行为,要负刑事责任的。那么,南京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量刑?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南京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认定非法持有枪支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

  所谓私藏,是指持有和隐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性。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持有、携带枪支、弹药,或者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携带出依法规定场所,或者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行为。

  所谓拒不交出,既包括私藏枪支、弹药已被发觉,限令其交出仍抗拒交出;也包括私藏者未被发觉,但其明知应当交出而仍藏匿不交出。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即具备持有、私藏行为之一,即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弹药,因而没有交出的,不构成犯罪。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量刑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以及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量刑的内容介绍从上文可知,认定非法持有枪支罪需要从犯罪的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及主观要件这四方面着手,我国刑法对于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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