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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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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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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辩护

死刑辩护指导意见

实践中,死刑辩护的主要辩护点有哪些,如何进行死刑辩护?请看下文。 

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的辩护一般都流于形式,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的死刑案件中,虽然按照规定必须有律师介入,但是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律师辩护是由法院指定的,而非被告人家属委托的。 

现实的情况是,法律援助只是走过场,律师接一个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中心支付象征性的办案费500元,致使很多辩护律师连案卷都无法复印(因为一般法院的复印费都非常高),更别说能很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那么作为死刑辩护的律师,应从哪些方面作为自己辩护的重点呢,刑事辩护律师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把握。 

一、被告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这是一个辩护律师在接案时首先应该注意的问题。比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未遂等。但特别要注意,因为现行的法庭审理很少有公安机关的人参加,因此公安机关的到案证明也就成了认定自首的关键。另外未成年的问题,因为有些农村是按照农历上的户口,这时认定未成年时要注意这方面的证据。 

二、被告人是否有酌定从轻或减轻的情形。主要有退赔赃款、民事赔偿、悔罪表现、积极坦白罪行、初犯等。 

 三、伤害类犯罪的被害人是否有过错。 

 四、口供是否有刑讯逼供的情形。 

 五、证人的证言之间的矛盾点。 

 六、是否有必要对鉴定结论进行重新鉴定。 

 七、书证物证的原始性。 

 八、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办案程序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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