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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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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量刑

监外执行申请在判决前还是判决后提出

如果罪犯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那么,监执行申请在判决前还是判决后提出?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本文对此展开详细的分析,我们一起从下文了吧。

  监外执行申请在判决前还是判决后提出

  法院判决监外执行是在判决时就宣布了,法院布以后,就可以在看守所办理监外执行的手续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二、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监外执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只要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条件,就可以申请暂于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严重疾病不能是自残自伤的罪犯,而且如果保外就医时可能有社会危险性,则不得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此外,对于第一种情况,即罪犯犯有严重疾病的情况,需要由医院开具证明文件,此文件的开具单位必须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通过对这些证明文件的审批通过,方可交予监外执行。当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还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综上所述,监外执行是人民法院在宣判时当庭宣布的,在法院宣判前是不存在监外执行的,而是取保候审。能够申请监外执行的罪犯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的,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法院是不会准予监外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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