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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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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

检察院在决定刑事案件不起诉的时候,具体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而这三类当中有具体包括了一些详细的情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法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都有哪些吧。 

 一、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区别于酌定不起诉是拥有诉权而予以舍弃,法定不起诉是起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而不提起公诉。凡符合绝对不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都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无自由裁量的余地。我国法律规定与其他国家关于法定不起诉的条件较为一致。包括: 

 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里需要指出,所谓“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有权在起诉与否之间做出自主选择,因为证据不足属于不具备起诉条件的情况,因而不能提出起诉。在此意义上,所谓“可以”一词的表述并不准确,科学的含义是“应当”。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则》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而只要刑事案件有符合不起诉的情形,那检察院就要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当然对于被不起诉人而言,要是对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那也需要在接到通知之后的7日内进行申诉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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